矿山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考核规定劳部发号劳动部跨省业或者跨省流动施工单位的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业或者施工当地的发证机构,对其所持的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证书进行验证后,方可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第十六条中止操作达六个月以上的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对其操作技能重新进行考核,并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十七条考核、发证机构应对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书的矿山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复审内容应包括体格检查、违章记录检查、安全教育和本工种安全技术知识考试。第十八条复审不合格者,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九十日内向原复审的考核机构提出再次复审的申请。考核机构可根据其申请,再复审一次。第十九条矿山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的收费应按照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考核、发证机构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第二十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矿山特种作业人员档。
矿山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并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设备的安全造成危害的作业。对于矿山这种高危行业来说,特种作业人员操作的正确与否对安全生产的关系十分重大。据统计,在各类矿山事故中,因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和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实践证明,矿山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是保障矿山生产安全的重要条件,是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必须做好抓实的重点工作。《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矿山安全法》也有相应的规定。本套教材有以下特点:.权威性、规范性、科学性强。本套教材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矿安全培训教学大纲》、相关的新规程和新标准为主要编写依据,既全面介绍了矿山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反映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
矿山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条条规章血写成,何必还用血验证”,这是北仑区安全协会会长沈国祥在给春晓杨家岭石矿采矿作业人员讲课中说的一句话。近日,为了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的管理,提高矿山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更好地预防矿山安全事故的发生,扎实地推进春晓开发填渣工程的进度,在杨家岭石矿爆破作业前,春晓管委会邀请了两位采矿和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专家对矿山作业人员、监理单位和业主管理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培训。两位专家针对杨家岭石矿露天爆破开采的实际情况,生动地分析了以往北仑矿山安全事故典例,矿山现场开采作业技术要点和规范、爆破作业的技术要点和规范、避险和排险作业的技术要点、露天矿山开采安全生产特点和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以及防范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述。与会人员在认真听课后,认为这次培训非常及时、非常有实效,对实际安全施工既是一次学习,也是一次现场式指导。
矿山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矿山劳动强度大,作业条件比较差,对职工的身体素质要求比较高。新工人人矿前,必须经过身体健康检查,不适合从事矿山作业者不得录用。有职业禁忌者,不得从事相应的作业。接触粉尘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应按照职业病范围和诊断标准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病鉴定和复查,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体检鉴定患有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予治疗、疗养,确诊不适合原工种的,应及时调离。有下列病症者,不得从事接尘作业或井下作业:)各种活动性肺结核。)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严重,如萎缩性鼻炎、鼻腔肿瘤、气管喘息及支气管扩张。)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如肺硬化、肺气肿、严重胸膜肥厚与粘连。)心、血管器质疾病,如动脉硬化症,Ⅱ、Ⅲ期高血压症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经医疗鉴定,不适合接尘作业的其他疾病。有下列病症者,不得从事井下作业:)风湿病(反复活动者。
矿山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矿山一般须经过正常的基本建设,达到设计的要求,并通过竣工验收,在安全上做到三同时,才投入正常生产。矿山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生产的各个系统,生产作业环境,生产设备和设施以及与生产相适应的管理组织技术措施,应能满足矿山开采的安全需要,不能导致人员伤害,发生疾病死亡或造成设备财产破坏和损失。为此,《矿山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对矿山建设和矿山生产安全生产都作了一系列的规定。要求地下矿山必须具备矿山安全开采的条件,归纳起来地下开采矿山的安全条件主要有以下几条:.地下开采矿山的井口和平相及其构筑物的位置,应不受地表塌陷、山洪爆发和雪崩的危害;.主要井巷的位置,应布置在稳定的岩层中,避免开凿在含水层和受断层破坏的岩石中,特别是岩溶发育的地层和流砂中;.每个生产矿井,必须有两个独立的能上下人的直达地表的安全出口,各个生产中段(水平)和各个采区、采场必须要有两个能上。
矿山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认证考试>安全工程师>复习辅导>法律法规>相关法律知识辅导:矿山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本站整理未知阅读:次安全工程师辅导之矿山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及矿长的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矿山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瓦斯检查工、爆破工、通风工、信号工、拥罐工、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矿井泵工、瓦斯抽放工、主扇风机操作工、主提升机操作工、绞车操作工、输送机操作工、尾矿工、安全检查工和矿内机动车司机等。《矿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矿长培训《矿山安全法》要求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对矿长安全资格的考核,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矿山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内容简介本书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常识、煤矿安全心理学、矿井供电系统及电气设备安全要求、典型机电运输事故案例分析与预防和煤矿职工规范安全行为的养成等,是井下电钳工的复审教材,也可供矿山企业有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考和使用。本书目录章法律法规常识节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二节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复习思考题第二章煤矿安全心理学节煤矿事故的心理因素调查与分析第二节煤矿事故案例心理原因综合分析复习思考题第三章矿井供电系统及电气设备安全要求节矿井供电系统安全要求第二节井下供电保护与风、电、瓦斯闭锁装置安全要求第三节矿用电气设备安全要求第四节井下电气设备的完好标准及检修质量标准第五节采掘与运输机械的安全使用第六节煤矿机电安全新技术复习思考题第四章典型机电运输事故案例分析与预防节矿井机电运输事故概况第二节电火花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与预防第三节触。
矿山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考核规定法律快车(一)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的;(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违章操作记录达三次以上的;(三)弄虚作假骗取安全操作资格证书的;(四)健康状况经确认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第二十二条从事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的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矿山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管理和操作人员资格考核、发证工作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共页: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您可以直接拨打网站免费法律专线,专业律师即时帮您解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