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石救护服务协议远安县张家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刘平携带矿井资料到县迅达矿山救护中队签订年度矿山救护协议书,成为远安县煤矿签订年度矿山救护协议书的家企业,这标志着该县矿山企业救护协议签订工作的正式启动。今年,该县把矿山企业与矿山救护队签订协议作为开工复产验收的必要条件之一,严格按照《省安全监管局、湖北煤监局关于全省矿山企业签订救护协议的通知》(鄂安监管煤号)文件要求把关,要求按照救护规程和与矿山企业签订的协议积极做好技术服务,主动参加审查矿山应急预案或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做好矿山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搞好企业职工及辅助救护队员培训,做好安全监控设备的维护校验,充分发挥救援队伍在安全监管中的作用,限度地保障矿工生命和人民财产安全。(远安县安全监管局陈丽菊)。
矿石救护服务协议,转发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全市煤矿与市矿山救护大队签订救护服务协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煤矿: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全市煤矿与市矿山救护大队签订救护服务协议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关于全市煤矿与市矿山救护大队签订救护服务协议的实施意见(市煤炭局年月)为了进一步搞好矿山救护工作,根据《山西省乡镇煤矿安全生产规定》(省人民政府第号令)以及《煤矿安全规程》“所有煤矿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必须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并按规定缴纳救护费用。不与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的煤矿不准组织生产”的要求,结合我市煤矿的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发挥矿山救护队在矿山救护和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变事后抢救为事前服务,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二。
矿石救护服务协议,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其直属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国煤矿矿山救护队及应急救援工作。未设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煤矿矿山救护及应急救援工作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部门负责。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煤矿矿山救护队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制定,对煤矿企业矿山救护工作进行业务监察。三、煤矿发生特大灾害,本企业、本地区救护能力不足时,可以跨地区、跨省区组织应急救援。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地区的应急救援,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协调;跨省区的应急救援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协调。有关矿山救护队伍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出动进行救援。四、全国所有煤矿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矿务局(公司)应设立矿山救护大队。五、没有矿山救护队的煤矿,要在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统一协调下,与近的救护队签定救灾协议,救护队为煤矿提供事故抢救和技术。
矿石救护服务协议,远安县矿山企业救护协议签订工作已正式全面启动字号:本网讯(通讯员陈丽菊)下午,远安县张家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刘平携带矿井资料到县迅达矿山救护中队签订年度矿山救护协议书,成为远安县煤矿签订年度矿山救护协议书的家企业,也标志着今年矿山企业救护协议签订工作正式启动。今年,县安监局把矿山企业与矿山救护队签订年度矿山救护协议作为开工复产验收的必要条件之一,严格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省矿山企业签订救护协议的通知》(鄂安监管煤号)文件要求严格把关,按照救护规程和与矿山企业签定的协议积极做好技术服务,主动参加审查矿山应急预案或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做好矿山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搞好企业职工及辅助救护队员培训,做好安全监控设备的维护校验,充分发挥救援队伍在安全监管中的作用,限度地保障矿工生命和人民财产安全
矿石救护服务协议,荆楚网消息(记者王媛通讯员沈佳),从湖北省物价局获悉,湖北省物价局制定矿山救护服务收费标准,煤矿按《生产许可证》核定的年生产能力每吨不超过.元、非煤地下矿山每吨不超过.元、非煤露天矿山每吨不超过.元由协议双方协商收取。据悉,新规将于下月正式开始执行。湖北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矿山救护服务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矿山救护队向企业按自愿原则收取。由矿山救护队向所签订救护协议并提供服务的矿山企业按自愿原则收取。据悉,收取的矿山救护服务费应用于所服务矿山企业的抢险救护、技术服务、安全培训以及救护队的日常训练、工资津贴和救护设备添置、更新、维护等方面。所收费用必须独立建帐,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本文荆楚网编辑:张剑)农民假冒纪委干部敲诈湖北百家单位领导无人上当湖南农民胡某假冒我省纪委干部,广发盖有假冒省纪委信访室公章的恐吓信,。
矿石救护服务协议,煤矿救护服务协议书二Ο年一月煤矿救护服务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六十九条《矿山救护规程》.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第三十条《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为做好煤矿企业担抢险救灾和救护技术服务工作经矿山救护队与煤矿企业协商签订煤矿救护服务协议。甲方乙方协议形式煤矿救护服务一、协议期限壹年自二Ο年一月一日起至二Ο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二、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抢救矿山遇险遇难人员。.处理矿山灾害事故。.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爆破、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他需要佩用氧气呼吸器作业的安全技术性工作。.参加审查矿山应急预案或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做好矿山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参与矿山安全检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负责兼职矿山救护队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协助矿山企业搞好职工的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
矿石救护服务协议,委托方:(甲方)霍州煤电集团乡宁昶元煤业有限公司服务方:(乙方)霍州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煤矿安全规程》第条的规定和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和霍州煤电集团公司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快速有效地处置矿井灾害事故,保护矿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利的矿山应急救援保障服务。受(甲方)霍州煤电集团乡宁昶元煤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乙方)霍州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承担甲方矿井建设期间的矿井突发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经双方共同协商,形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矿井建设期间的基础资料:提供本单位资质(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提供本单位参与施工人员的培训情况、提供矿井初步设计及矿井地质说明书、矿井瓦斯等级和有害气体情况、煤尘爆炸危险指。
矿石救护服务协议,关于加强矿山企业签订救护协议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国家安监局令第号《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局、国家煤监局令第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局、国家煤监局令第号《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监总局令第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所有矿山企业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矿山企业应与近的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否则,不得生产。但从去年四季度督查的情况看,不少矿山企业未按规定与救护队签订或续签救护协议,或者与不具备矿山救援资质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现加强矿山企业签订救护协议监管监察工作通知如下:一、全省所有矿山企业都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有一支为其服务的救护。
矿石救护服务协议,矿山救护协议书(例)隐藏矿山救护协议书为提高和加强市非煤矿山企业抢险救灾工作能力,决定成立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护队,承担地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并委托省夹皮沟黄金矿业公司救护队、石墨工业公司救护队,实行有偿服务。为进一步规范该项工作,明确救护和被救护双方责任,特制定协议如下:一、双方责任,甲方: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护队甲方接到乙方抢险救灾工作通知后,应组织相关救护队,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力争在时间开展救援工作。②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应尽量减少乙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③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保证救灾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严禁任何人在救灾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④甲方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详细了解事故情况,救援方案由双方商定乙方:乙方应在甲方到达事故现场前,做好一切必要的准备工作,条件允许情况下,应做相应的救灾工作,以保证救灾工作快速进行。②。
矿石救护服务协议,根据>;>;>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字,第号>,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规定和精神,为搞好煤矿安全生产,为国家和社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经乙方;甲方协商签订以下救护协议: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于至,对甲方进行矿山救护服务。二:矿山救护服务范围:.矿井灾害事故的抢救与处理。.矿山救护服务咨询。.对协议矿井进行定期安全预防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监督检查协议矿井的救护队伍建设和救护技术指导。.协助矿井搞好职工的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救护知识的普及教育。三:乙方的义务:.按照>的有关规定,对甲方矿井发生的事故进行抢救与处理其范围如下:.瓦斯、煤尘、火、水、顶板等事故的抢救与处理,以及事故现场勘察。.乙方对协议矿井所发生的事故必须进行积极抢救,力争将事故损失降低到限度。.按照>有关规定,对协议矿井进行矿山救护服务,服务内容:.应甲方召请有偿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