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场管理规范,各区(县)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市辖各分局:根据矿产资源管理有关法规的规定和省厅的要求,结合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二阶段的工作部署,现规范采石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单位要组织对采石场的矿区范围进行检查,若需对矿区范围进行调整的,要在第二轮有偿出让之前报市局审批,超出矿区范围不申请批准的,不给予办理出让发证手续,并吊销其采矿许可证;二、各单位要对采石场报批手续认真进行清理,检查各采石场的开采利用方案和简测储量报告是否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勘测,资料不全的要在第二轮有偿出让之前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简测(资质要经省厅认定);三、各单位要按市、区(县)二级职责分工,对照与市局签订的责任书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特别是做好采石场的日常巡查和安全开采检查工作。
采石场管理规范,为有效保护矿产资源及生态环境,使露天采石场布局合理、规模经营、安全有序、合理开发,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平邑开发区国土所加大力度对露天采石场进行规范管理。露天采石场的建设、生产及关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依法接受监督检查。露天采石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并进行环境影响和水土保持方案验收后方可进行开采。严格采石场的审批,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露天采石场,对已办理采矿许可证、正进行采矿活动的,要严格进行管理,不符合规定开采的禁止进行延续登记,有关部门不得为其换发相关证照和进行年检。对现有开采技术落后、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浪费资源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型露天采石场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闭。安监、国土、环保、水利、林业、派出所等职能。
采石场管理规范,新闻新闻>国内新闻>彭泽县加强和规范露天采石场管理:浏览量:评论导读:为有效保护矿产资源及生态环境,使露天采石场布局合理、规模经营、安全有序、合理开发,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彭泽县加大力度对露天采石场的审批、建设、生产及关闭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依法监督。露天采石场的建设、生产及关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为有效保护矿产资源及生态环境,使露天采石场布局合理、规模经营、安全有序、合理开发,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彭泽县加大力度对露天采石场的审批、建设、生产及关闭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依法监督。露天采石场的建设、生产及关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采石取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依法接受监督检查。手续齐全。露天采石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办理。
采石场管理规范,为加强保亭县采石场规范化管理,至日,保亭县国土环境资源局会同县林业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县的家采石场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对各采石场的检查,手续办理较为齐全的采石场有:保亭峰盛石场、保亭南桥石场、保亭金泓石场和保亭兴强石场。但尚没有一家采石场的手续是完备的,主要是林地使用许可的审批没有一家石场完成。林业局的同志反映,林地使用许可的审批手续繁杂,需要的时间较长,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该局将建议县政府对这家采石场进行分类督查,一是对手续较全的保亭峰盛石场、保亭南桥石场、保亭金泓石场和保亭兴强石场,要求他们在月底完成所有审批手续。二是对存在较多问题的三道三队石场、一科新星石场和保亭博帆石场,要求他们在月底之前完成所有审批手续。三是对需要办理采矿许可手续的保亭磊鑫石场和保亭南丰石场,视上级审批情况再做具体决定。
采石场管理规范双峰全县采石场税收规范管理动员大会在县地税局召开,全县家采石场业主参加了会议。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作了动员。会议由县财金办主任陈钢粮主持,副县长赵福荣参会并讲话。县地税局副局长邓伟平通报了前段全县采石场纳税现状,分析了整顿和规范采石场纳税秩序的意义,并宣布了整顿和规范的具体措施。县国税局副局长胡继平采石场税收规范管理涉及到国税部分作了解释说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肖新春表示坚决贯彻县政府的决策,认真搞好源泉控管,请各位业主理解,并忠告采石场业主不要因为税收征管而私自买卖,要做到依法经营。根据《双峰县采石场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自起,对我县境内从事石灰石开采的单位和个人的税收征收实行源泉控管。副县长赵福荣强调,各采石场业主要提高纳税意识,增强依法纳税观念,严格按核定标准缴足税款,并注意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