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场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的维护建立设备设施维护制度,以确保维护系统的效率和效力。并结合本采石场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及时编制维护计划。编制维护计划,至少包括下列设备设施:铲装设备;运输设备;凿岩设备;严格执行设备维修、保养计划,防止重生产轻维修,重检修轻维护保养现象。.维护保养时,必须关注下列内容:维护过程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对存在机械伤害的部位,要加装相应的防护设施。重要设备要每半月维护一次,一般设备每月维护一次。维护频率要适当,以较少成本,保证设备设施的良好状态。维护的内容,要包括设备安全部件,要有效、准确。做好维护记录,并建档保存。需要取得矿用安全标志的设备,要取得矿用安全标志。应检测检验的矿用设备,要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建立设备台帐,准确统计各设备的详细数据及安装位置、完好情况、报废处理流向等,要做到帐物相符。设备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检查各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重。
采石场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一)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运转。(二)企业应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后台设备有人负责。(三)操作人员应通过岗位训练,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才能单独操作设备。(四)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机。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自查工作。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该注油部位,按规定注油,不能违漏。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保持设备整洁。(五)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机,并及时上报。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机,未处理的缺陷需记在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六)维修工(机、电、仪)对。
采石场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的报废与淘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备经长期运行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对这些设备应进行报废处理以避免因设备不安全而引发事故。《安全生产法》从法律上对设备的报废、淘汰制度加以确认,有利于该制度的有效实施。设备报废或淘汰后,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已报废、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建立设备安全档案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生产经营单位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许可证《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
采石场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安全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公司生产工作安全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结合我公司各生产特点,特制定本制度。一、定义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是指因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的作业性质、使用的设备、材料或者储存的物品有危险因素,容易造成从业人员或者其它人员伤亡,或者有关设施、设备的操作使用中容易对人身造成伤害。经审定以下区域确定为我公司较大危险因素场所:单位安全重点管理部位危险作业区还蒸车间台还蒸炉排氯化镁工序、四氯化钛储罐、高位槽、四氯化钛打料泵、氩气库、天车四氯化钛储罐、高位槽电解车间电解槽、化料槽、镁精炼炉、氯压机室、尾气吸收、液氯储罐区、液氯充装区、天车氯压机室、尾气吸收、液氯储罐区、液氯充装区氯化车间液氯储库、氯化炉。
采石场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华阳客运公司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办公楼、员工宿舍、停车场、修理厂、黄甲车站、新兴车站、餐饮场所、仓库。二、公司应当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及其四周,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三、公司办公区域、员工宿舍楼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符合紧急疏散的要求,其指示标志应当醒目。禁止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占用和设置隔离栏。四、餐饮场所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管道输送燃料,避免分散使用压力罐装燃料作为烹饪热源。五、公司的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储存区域之间应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仓库,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不得与员工宿舍存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六、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内可能引起人身伤害的坑、洞。
采石场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条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的确定:有易燃、易爆发生火灾危险的场所;有易漏电、触电伤人危险的场所;有易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有易发生噪音、辐射、高温的场所;其他容易致人伤害、发生事故频率较高的场所。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科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进行三级教育时应向员工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第三条厂部购置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并按照《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设备应做好记录。由有关人员签字。第四条运输、储存、使用或处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按照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制定设备操作规程,指导并督促员工按章操作。本。
采石场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
采石场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非常重要,并且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往往又是相互关联的,很多不安全状态(机器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可以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又会引起或扩大不安全状态。所以,加强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安全管理好,可能使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减少,反之,则会使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增加;安全管理不好,有时甚至会成为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